仁城投大厦消防控制室值守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表时间:2026/6/30 18:53:31

项目概况:

仁城投大厦消防控制室值守服务采购合同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ctj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7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仁城投大厦消防控制室值守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控制价:16.995万元

(四)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消防控制室24小时持证值班,实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运行状态;负责火警信号核实、应急处置,火灾时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动操作;开展控制室设备日常巡检,规范填写值班及故障处置台账;配合消防检测、维保、应急演练及各级消防检查;及时上报消防故障、火灾隐患;落实控制室安全管理,严禁脱岗、无证值班,保管消防相关图纸资料,服从采购人安全管理要求。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2026 年7月9日至2027年6月9日

(二)服务要求

成交人为城投大厦消防控制室提供合同期限内每天24小时不间断消防值守全流程服务,包含提供外包服务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负责消防设备日常巡检、消防隐患排查、火警甄别处置、火灾隐患上报、消防台账建立、消防宣教、消防应急演练等工作。

(三)消防值守及相关服务内容

1、严格执行24小时驻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每班任何时刻不少于一人值守规定,实行三班轮值制度,严禁睡岗、脱岗、无证顶岗。

2、实时监控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喷淋、消火栓、防排烟、应急广播等全部消防设备运行状态,每2小时规范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台账;

3、火警处置:报警信号出现后1分钟内区分误报与真实火情;属于误报的需查明误报原因,复位消防系统;确认为真实火警的需第一时间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启停联动消防设施、开启消防应急广播、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步告知采购人负责人;

4、每日开展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急器材基础巡检,小型故障现场处置,重大故障书面上报采购人并配合维保单位维修;

5、建立完整消防档案:值班记录、报警处置台账、设备巡检记录、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培训演练记录,按月整理移交采购人统一存档;

6、配合采购人迎接消防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安全专项整治,协助开展月度消防安全巡查、季度消防应急演练等;

7、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大厦内安全、访客、作息管理规定。

(四)人员与管理要求

1、成交人为本项目至少配置3名消防设施操作员作为驻场值守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2、所有驻场值守人员无犯罪记录、无消防安全违法处罚记录,身体健康。

3、人员常态化管理:成交人统一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及安全培训、月度技能复训。成交人定期向采购人报送人员名单、考勤记录、在岗值守记录、培训记录、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形成完整的人员管理档案。(采购人定期现场核验人员管理档案,按每月实际在岗持证人员数量核算服务费)。

4、为保证服务质量,成交人须具备稳定的持证人员储备,并制定有效的值守管理制度、人员应急替补机制、培训管理制度,为本项目服务人员提供纪律性、专业性、服务意识、服务素质的系统培训,以保障人员的专业能力满足服务项目要求。

5、成交人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更换。如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相关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保证更换人员须与被更换人员具有同等的技术水平。

6、采购人对无证上岗、缺岗脱岗睡岗、业务能力不达标人员及专业素质差的服务人员提出更换时,成交人应配合并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同时保证不得有脱岗现象。逾期未更换或更换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按违约进行处理。

7、所有上岗人员须熟悉所有相关设施、设备的状态,能够熟练使用所有相关设施、设备,熟悉所有管理制度及流程。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人负责缴纳劳务外包人员一切国家法定福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2、成交人用工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要求,成交人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之间的用工争议、劳资等纠纷由成交人自行处理,与采购人无关,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成交人须全额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采购人统筹消防值班排班,成交人派驻人员服从采购人统一排班管理,成交人负责自有派驻人员日常管理、持证保障、替补调配。

4、成交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全面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成交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定期向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做好防火工作。

5、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资料由成交人收集整理并负责保存。服务结束后,成交人须将本项目全过程资料提供给采购人。

6、保密要求:成交人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成交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成交人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如因成交人过错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安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自行负责派驻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作业安全。为本项目工作人员足额购买社会保险(五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相关作业保险;因成交人人员操作不当、管理疏漏引发人身伤害、财产损毁、第三方损失的,全部民事赔偿责任、相关费用均由成交成交人承担。

8、月度考核机制

采购人对成交人工作成果将进行每月度一次的考核。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服务考核标准》要求,按百分制实行考核,每月综合考核在90分(含)以上的视为考核合格。每季度考核分为当季度三个月的平均分。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按季度结合考核结果再与成交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金额之和据实结算据实结算。每季度初支付上季度服务费。

2、每季度付款成交人需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劳务外包服务履行期间,如产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任何税费,均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注:本条约定的服务费已包括成交人完成此次服务的全部人工成本、报酬、保险、税金、福利、交通、管理等费用,是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的服务成果的对价,为包干费用(不含与本项目相关增值税),成交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七)违约条款

(一)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服务质量违约:成交人履约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内完成整改、优化,直至服务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若成交人经整改后仍无法达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合同。

2、履职过错全责承担:成交人作为合同履约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全部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若因成交人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疏忽、失职、操作过错、故意违规等主观或过失行为,导致采购人产生损失、侵权纠纷或法律责任的,成交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无条件赔付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

3、因成交人人员无证上岗、缺岗脱岗睡岗、故障处置不及时、隐患漏排查等成交人过错,导致采购人产生行政罚款、第三方民事赔偿等全部经济损失,由成交人全额赔付。

4、损失补足赔偿:成交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含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成交人应当就采购人未弥补的损失差额部分,另行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采购人因成交人问题解决第三方索赔及向成交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检查费、检测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等全部维权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6、成交人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配备人员的,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逾期10天,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并有权将成交人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成交人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22条规定。

2.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7 月1日至2026年 7月5日17时00分。在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ctjt.cn/)获取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2.询价文件密封递交。(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方式)

五、询价规则:

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实质性响应审查。通过审查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2.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公告在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ctjt.cn/)形式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县迎宾大道479号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项目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方式:028-35030101